搬運者三人并排單腿跪在傷員身體一側,同時分別把手臂伸入到傷員的肩背部、腹臀部、雙下肢的下面,然后同時起立,始終使傷員的身體保持水平位置,不得使身體扭曲。三人同時邁步,并同時將傷員放在硬板擔架上。
發生或懷疑頸椎損傷者應再有一人專門負責牽引、固定頭頸部,不得使傷員頭頸部前屈后伸、左右搖擺或旋轉。四人動作必須一致,同時平托起傷員,再同時放在硬板擔架上。起立、行走、放下等搬運過程,要由1個醫務人員指揮號令,統一動作。
搬運者亦可分別單腿脆在傷員兩側,一側一人負責平托傷員的腰臀部,另一側兩人分別負責肩背部及雙下肢,仍要使傷員身體始終保持水平位置,不得使身體扭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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